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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沙县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莲会法师
作者:管理员    来源:沙县佛教协会    时间:2015/12/25 10:09:23

2015年4月13日

释莲会

        各位领导、来宾、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沙县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委托,就沙县佛教协会第六次全县代表会议章程草案的修改工作作以下说明:

       一、 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社会团体协会章程范本规定的要求,将本会原来的章程按范本要求进行分章分类,使章程的行文更加规范化、条理化。

       二、根据沙县佛教协会发展的需要,本章程增设常务理事会, 并对常务理事会的职权作了说明,更适应佛教协会开展工作的需要。

       三、根据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为了与时倶进,适应新时代形势的要求,本章提出了“依法治教”的理念, 促进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四、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规定,章程修改草案增加了第五章的“章程修改程序”2条;增加了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的财产处理”5条;增加了第六章“附则”3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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